
德國煤炭出口計劃最終于7月初獲得通過,或多或少地遵循了政府于2018年成立的增長,結構轉型和就業委員會的建議。該計劃預示著德國能源政策的新紀元。力求進一步加速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同時降低其煤炭發電能力。同時,二氧化碳價格上漲進一步損害了燃煤的運營。但是,如果要提高歐洲的氣候野心,就需要進一步加快這一步伐。
德國議會通過7月3日第三屆實施德國的煤炭出口計劃的立法,從而結束談判數月。該立法計劃包含兩項新法律:《煤炭淘汰法》(“ Kohleausstiegsgesetz”)和《煤炭地區結構轉型法》(“StrukturstärkungsgesetzesKohleregionen”)。該計劃將與能源公司RWE和LEAG,褐煤發電廠的運營商以及仍在德國運營的礦山的43.5億歐元補償合同相輔相成,尚待議會批準。受到批評后,可以將商定的賠償金下調。作為國家援助措施,賠償金也需要獲得歐盟委員會的批準。
《燃煤淘汰法》為燃煤電廠的淘汰制定了路線圖。到2022年,可用機隊將從目前的38吉瓦減少到30吉瓦(15吉瓦的硬煤和15吉瓦的褐煤),其中還包括去年5月上線的1.1吉特的Datteln 4燃煤電站。到2030年,預計僅剩8吉瓦的煤炭和9吉瓦的褐煤發電廠。到2038年,煤炭將完全淘汰,但根據2026、2029和2032年計劃的進度報告,最后期限可能會提前三年。煤炭地區結構轉型法還包括400億歐元直到2038年的財政支持計劃,以幫助煤礦地區重組經濟。
褐煤發電廠將按照該法律的時間表關閉,其所有者將獲得合同賠償。另一方面,將使用自愿招標制度關閉燃煤電廠,直到2027年。八項招標程序計劃在2024年之前完成,第一項招標程序預計在9月份進行(請參閱計劃的招標)。因此,到2020年應關閉4吉瓦,每兆瓦裝機容量最多可得到165,000歐元的補償。在2023年和2024年的最后兩次招標中,價格上限將降至89,000歐元/兆瓦。減少賠償金的目的是鼓勵運營商競標提早退役。上一次招標后剩余的燃煤電廠將在2038年之前無償關閉行政區域。
盡管有明確的時間表逐步淘汰國內煤炭,但德國仍無法實現其緩解氣候變化目標。只有當正在進行的歐盟談判成功地將歐盟的2030年氣候目標與1990年相比進一步提高到-55%,以期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的目標時,這種差距才會擴大。因此,不僅在德國,但到2030年將遍及整個歐洲。在計劃的里程碑審查之前,對煤炭淘汰計劃進行審查的任務將落在2021年聯邦議院選舉之后就任的下一屆德國政府。
自2018年以來,最近穩定在29 / tCO2歐元的歐盟排放交易計劃(EU ETS)中的CO2價格上漲已經對燃煤電廠運營商構成壓力。德國煤炭產量急劇下降,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氣。2020年上半年,煤炭發電量占德國電力總量的18%,而可再生能源占50%,天然氣發電量占17%(請參閱我們的分析)在德國)。這可能使上述招標對運營商更具吸引力。仍然需要其他機制,特別是通過歐盟的經濟刺激計劃和下一個預算,這可能會進一步加速歐洲的能源轉型。例如,為綠色投資和煤炭地區的“公平過渡”(特別是東歐地區)的額外支持,以及引入歐盟ETS底價,對于在205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