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發展改革委、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快推進散煤治理,實現本市煤改清潔能源項目支持政策全覆蓋,按照《北京市2016-2020年加快推動民用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方案》(京發改[2016]664號)的總體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大煤改清潔能源支持政策的通知》(京發改[2016]643號)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煤改地源熱泵項目的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政策,具體通知如下:
一、以整村實施的農村地區煤改地源熱泵項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照工程建設投資的50%安排資金支持。
二、以社區統一實施的城鎮地區煤改地源熱泵項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照工程建設投資的50%安排資金支持。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6月17日
(聯系人:能源處 孫璐; 聯系電話:66415588-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