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高新區管委會正式將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獎勵資金納入監管,對滿足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新建項目給予財政獎勵。作為山東省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泰安市高新區積極推進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城鎮)建設,全力打造泰城南部綠色生態新城,成為我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的一張新名片。
近期,管委會制定了《泰安高新區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關于加快推進泰安高新區綠色生態示范區建設及綠色建筑發展的意見》的配套文件,將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獎勵資金納入監管,確定了資金申請及使用管理的標準、程序及監管責任。《辦法》規定,對滿足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新建項目給予財政獎勵。其中,一星級每平方米獎勵5元、二星級每平方米獎勵10元、三星級每平方米獎勵25元,單個項目最高可獲得獎勵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