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計劃單列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切實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和《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有關要求,推動綠色建筑和建材工業轉型升級、推進新型城鎮化,做好《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的實施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綠色建材評價技術導則(試行)》(第一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