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處“重要修改”中的1處采納黃鳴的建議
據悉,根據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審議和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委員討論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國務院對政府工作報告進行了反復推敲和認真修改。共修改19處,其中比較重要的修改有9處。
記者注意到,在政府工作報告擬作9處重要修改的“改動3”中提到,在“2012年主要任務”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一段,將“制止太陽能、風電等產業盲目擴張”一句,改為“防止太陽能、風電設備制造能力的盲目擴張”,以使表述更為準確,引導太陽能、風電產業健康發展。該處修改,正是此前住魯全國人大代表、皇明集團董事長黃鳴建議修改的。
曾稱“‘制止太陽能風電盲目擴張’說法可改改”
據了解,此前的政府工作報告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一段的表述是,“建立促進新能源利用的機制,加強統籌規劃、項目配套、政策引導,擴大國內需求,制止太陽能、風電等產業的盲目擴張。”
當時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黃鳴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讓他感到很突然,并擔心該表述有可能讓外界產生誤讀。因此,他建議對該處做適當修改。
其建議具體為,從政府工作報告中刪除“制止太陽能、風電等產業的盲目擴張”這句話,修改為“繼續大力支持和推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同時應防止這些產業某些環節的盲目擴張。為此,應建立促進新能源利用的機制,加強統籌規劃、項目配套、政策引導,擴大國內需求”。
他還表示,為此,他在分組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少有地“搶話筒”表達自己的建議,并通過正規渠道書面提交了相關建議,此外他還聯絡同行業的其他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同提出建議。
修改滿意,遺憾沒提“大力發展”
13日,記者再次采訪黃鳴時,他已得知自己的建議被采納,政府工作報告將對相關內容作適當修改。“滿意,也不滿意。”黃鳴說,滿意的是,自己建議被采納,報告將作相應修改;不滿意的是,報告中沒有提“大力發展”太陽能等產業。“改成這樣已經相當不錯了。”黃鳴認為,修改為“防止太陽能、風電設備制造能力的盲目擴張”,除了把“制止”改成“防止”外,還體現了要防止盲目擴張的只是“設備制造能力”,這只是太陽能、風電產業中的某個環節,可以避免外界對整個太陽能、風能產業的發展導向產生誤讀。“之前9年參加‘兩會’,每年的報告中都提到類似‘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用語。這次沒有了。”已是連續兩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黃鳴說,他提出的“大力發展”沒能添加到今年的報告中,“很遺憾”。“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并提出意見和建議,是每位代表的職責和權利。”黃鳴說,這次建議被采納,很好地體現了這一點。
據他介紹,此次他聯絡了同行業的數位代表和委員共同提出修改建議,包括已投資新能源的全國人大代表、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他不僅自己提了建議,還在我的建議上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