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順利完成5萬平方米的年度任務目標,東昌府區住建局作為主管部門,制定并下發《關于加快推廣太陽能光熱系統應用的實施意見》,切實執行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65%、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50%。要求規劃區范圍內新、改、擴建的12層以下住宅建筑、集中供熱水的公共建筑和具備安裝條件的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嚴格按照“四同步”原則,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設立太陽能光熱系統與建筑一體化專項審查,將太陽能光熱系統作為建筑有機組成部分,允許將太陽能光熱系統的造價列入建筑工程投資總預算,對設計不符合規范標準要求的,不予通過施工圖審查。引導建筑業企業強化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對未進行太陽能光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與施工的工程,不予進行節能驗收,不予竣工驗收備案。真正做到從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多個環節對太陽能應用與施工實行全過程監控,保證了太陽能一體化工程的技術施工標準、器材質量過硬、安裝統一規范,有利地促進了工作的全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