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辦法》強調,未按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審批、核準機關不得審批、核準,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據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沙已獲批成為“全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將大力推廣太陽能光熱、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辦法》規定,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國有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選擇一種以上合適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熱水供應等。
新建居住建筑12層以下(含12層)具備條件的應當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既有居住建筑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使用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物業服務企業和民用建筑管理單位應當為其安裝設備設施提供便利條件。
《辦法》同時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隔熱工程保修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