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內發展最快,綠色建筑相關研究工作起步較早的城市,深圳目前已有40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6個綠色生態園區,1個國家級綠色城區,總建筑面積831萬平方米,綠色建筑之都已初具雛形。今后還將大力培育綠色產業,全力爭創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先進典范”。市住房和建設局局長李榮強近日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介紹。
建立完善的綠色建筑法規標準體系
市住建局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6年到2010年6月底,全市建筑節能總量累計達到158.6萬噸標準煤,相當于節省用電41億度,減排二氧化碳417萬噸。其中,2009年,建筑節能量達58.2萬噸標準煤,同比增長42.6%,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86.24萬噸,較好地完成了深圳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科技的各項工作任務。
僅201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節能總量就達38.73萬噸標準煤,相當于節省用電9.65億度,減排二氧化碳98萬噸。統計結果表明,深圳全市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科技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李榮強介紹,深圳主要以項目示范為先導,推動綠色建筑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的飛躍發展。同時,還建立了完善的綠色建筑的法規標準體系。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和《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為綠色建筑的發展奠定了法制基礎。
此外,深圳編制了《深圳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規范》等11部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標準。目前正在編制《深圳市綠色建筑設計規范》、《深圳市綠色建筑勘察規范》等11部標準,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綠色勘察、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評價和綠色物業管理等全壽命周期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
綠色建筑正向綠色區域轉變
“2010年,深圳加快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建設步伐,連續發布綠色建筑示范項目26個,總建筑面積637.5萬平方米,總投資額435.1億元。全市累計共有綠色建筑示范項目40個,總建筑面積777萬平方米。其中,已建成的綠色建筑示范項目5個,建筑面積達42.09萬平方米。”李榮強欣喜的告訴記者。
同時,深圳還積極推進單體綠色建筑向區域性綠色建筑延伸。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簽署《關于建設光明新區綠色建筑示范區合作框架協議》、《共建南方科技大學和深圳大學西麗校區綠色生態校區框架協議》,標志著深圳由單體綠色建筑向區域性綠色建筑邁進,為全國綠色建筑發展探索經驗。
全力推進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保障性住房、桃源綠色生態新城、歡樂海岸等6個綠色生態園區建設,并分別制定綠色生態指標體系和建設標準,通過示范園區建設為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摸索經驗。
光明新區綠色建筑示范區目前共有2個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和9個深圳市綠色建筑示范項目、3個綠色建筑示范工業園區。近期,又計劃新增9個綠色建筑示范項目、6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及1個綠色社區改造項目。
此外,全市目前已有建科大樓、萬科中心等5個項目進行了綠色建筑認證,總建筑面積40萬平方米,正在認證的有17個項目,總建筑面積173萬平方米,總投資額120億元。
爭創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先進典范
2006年,深圳被列為建設部再生能源(太陽能)建筑規模化應用示范城市以來,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目前,全市共確立了44個太陽能示范項目,其中15個為國家級太陽能示范項目,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資助3724萬元。通過財政補貼,扶持四個太陽能生產基地建設,四個園區均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土建,其中三個已投入生產。
李榮強表示,2010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促進深圳經濟社會發展協調可持續發展最至關重要的一年,市住建局將大力推進深圳建設低碳政府工作,推進深圳市“十二五”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同時,全力推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建設,做好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能效測評、能耗動態監測系統二期建設,加強建筑用能系統的動態管理。
全面推進“光明新區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確保光明新區新建建筑100%達到綠色建筑標準。繼續實施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充分發揮先導效應。頒布實施《深圳市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并據此制訂示范區建設的激勵政策和監管措施。探索建立綠色建筑獎勵專項資金;啟動綠色裝修評價規范的編制。
修改完善《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劃》,編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推廣應用管理辦法》等政策措施。積極推廣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風能、生物質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大力培育包括可再生能源產業在內的綠色產業,全力爭創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先進典范。